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依法治招,维护本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太阳集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依法开展,由太阳集团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章 太阳集团基本情况
第三条 太阳集团名称:太阳集团网站t8617。
英文译名:Zhengzhou Shengda University.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与层次:太阳集团网站t8617是一所独立设置的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民办普通本科太阳集团。
第六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本校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条件者由太阳集团网站t8617按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太阳集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太阳集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24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七条 太阳集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时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备案。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八条 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文史类专业学费15000元/年.生(含体育类);理工类专业学费16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年.生;住宿费1500元/年.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 “太阳集团负责,省级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 本校提档比例按照河南省的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本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本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2.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太阳集团奖学金,每学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业进步奖学金(分100元/生、150元/生、200元/生三档)或学业优秀奖学金(分300元/生、500元/生、1000元/生三档)。
3.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4..服兵役教育资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
5.勤工助学:太阳集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太阳集团勤工助学平均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80元。
第六章 监督机制
太阳集团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要求,自觉接受太阳集团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太阳集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重点提醒:太阳集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
监督举报电话:0371-62436178,0371-62436298。
举报邮箱:sdjw@shengda.edu.cn。
第七章 太阳集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436243
太阳集团网站:http://www.shengda.edu.cn
太阳集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
邮编: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