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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生入学须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08 来源部门:招生办公室 浏览人次:次 责任编辑:

一、 新生来校报到时请带下列证件:录取通知书; 高考准考证; 身份证; 党、团关系(省内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太阳集团网站t8617委员会,外省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去向皆为太阳集团网站t8617); 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10张;考生纸介档案。

二、 根据有关政策,新生户口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 新生纸介质档案转接,根据河南省招生办要求,已录取考生由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考生将纸介质档案交给所在班辅导员。

四、 按时报到。新生报到时间为一天,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必须提前及时向我院教务处申请延期报到注册(联系电话:0371-62565186,0371-62436134),未经请假逾期两周(自规定报到日起)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 新生来校时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车票。

六、 缴费说明:

为方便同学缴纳学费,简化缴费手续,免除携带现金带来的不便,太阳集团对2017级新生学杂费采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请遵照执行。

1、学院根据被录取学生的信息为新生代办了工行牡丹卡,随录取通知书寄给您。

2、本校专科考取本校专升本的学生继续使用专科在校期间缴纳学费的工行卡缴纳专升本期间的学费,本次不再重复寄发银行卡。

3、收到此卡后请本人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当地工商银行激活此卡并设置密码,将学费、住宿费、代收代办费的合计金额存入此卡(请专升本新生务必于2017年8月28日之前存入,本科专科新生务必于2017年8月31日之前存入)。

2017级新生应缴学杂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学生类型

学费

住宿费

代收代办费

合计

教材费

体检费

艺术类本科/专升本、体育类本科

14900

1300

670

30

16900

其他本科及专升本

13900

1300

670

30

15900

专科

9900

1300

670

30

11900

4、该卡用于同学们在大学期间缴纳学费、发放各种奖助学金、一卡通自助圈存等,请同学们妥善保管该卡。如在校期间丢失该卡,补办新卡后请及时到学院财务处登记新卡卡号。

5、为节约学生在当地存缴学费的成本,学院特向银行申请该银行卡在异地存取款免手续费等优惠,具体优惠及使用方法请详阅附页《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使用指南》)。咨询电话:0371-62436483。

七、 新生到校后,按规定进行复查,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