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各学院团委、相关单位:

在2017年度,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承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协办的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中,会计学院王珍珍、金贸学院孙志刚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并分获“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2000元。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推报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报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活动要求

1.各学院团委根据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各学院团委负责人要对所在学院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于5月9日17:00前将本单位“大学生自强之星”发至校团委邮箱sdtwxcb@shengda.edu.cn。

2.各学院团委报送的材料应包括:①所推荐同学2018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附件1) ②2018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及相关宣传资料(包括照片、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校团委宣传部邮箱。

三、表彰奖励

全国获奖者奖励如下: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95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 优秀组织奖60个,包括30名个人和30个院校,可获得荣誉证书。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36072

电子邮箱:sdtwxcb@shengda.edu.cn

 

 附件1:2018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2:2018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doc

 

共青团太阳集团网站t8617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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