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18学年度学生组织纳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浏览次数:次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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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生组织:
为规范校内各级学生组织纳新行为,加强学生组织纳新工作管理,经研究决定,对2018学年度各级学生组织纳新工作安排如下:
一、纳新工作时间
10月9日-12日。
10月15日-16日,各学生组织将纳新工作总结、纳新人员名册等材料分别报相应学生组织管理部门注册备案。
二、纳新学生组织
2018学年度,可进行纳新的学生组织,是指经过校团委批准成立并注册备案的各级学生组织,包括:校、院两级学生会,校团委青年传媒中心,校、院两级社团联合会及其所属学生社团,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国旗班,校学通社,校广播站。
其他非学生组织一律不准开展纳新活动。
三、纳新工作对象
(一)面向新、老生纳新的学生组织
校、院两级学生会,校团委青年传媒中心,校国旗班,广播站以上学生组织可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纳新活动。
(二)面向老生纳新的学生组织
校、院两级社团联合会及其所属学生社团,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学通社等,以上学生组织只针对大二及以上学生开展纳新活动。
四、纳新工作形式
校级学生组织在校团委统一指导下开展纳新活动;院级学生组织在各学院团委统一指导下开展纳新活动。
各级学生组织按照各自情况,自行选择宣传点、宣传页、宣传展板、宣传条幅及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开展纳新。
各类宣传行为须遵守《太阳集团网站t8617团学宣传管理办法》。
五、纳新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学生组织纳新,是补充和培养新生力量的重要步骤,各级学生组织要认真组织,精心筹划。同时,要严格遵守校团委关于纳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一安排,要守纪律、不逾规,对于不按照规定纳新的组织和个人,视程度分别给予提醒、警告、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停止纳新一年等处理。
(二)以服务代宣传、以活动代宣传。各学生组织纳新宣传,要以传递传播学生组织正能量为核心,将学生组织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品牌活动等融入到纳新宣传中,严禁以任何形式的低俗性、诋毁性、功利性方式诱导学生加入。
(三)合理安排纳新时间,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各学生组织的纳新活动,一般利用课外活动时间进行,不得在上课期间宣传,要维护和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加强学生干部培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纳新工作结束后,校团委以团校初级班和“力行实验班”高级班等形式,加强对广大基层团组织学生干部和太阳集团主要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进行培训;各二级学院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等要制定学生干部培训计划,整合组织资源,发挥组织优势,通过集中培训和活动实践等方式,努力提升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共青团太阳集团网站t8617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