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2018年暑期三下乡“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服务团队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9 浏览次数:次 来自: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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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团员青年:
2017年暑期,在河南省政法委、团河南省委的号召下,我校团委批准组建“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服务团(省重点团队立项),深入黄河滩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暑期防溺水宣讲教育。在全省多个“防溺水”社会实践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未成年人溺亡人数由2016年的241人下降至88人,同比下降63.5%,为保护暑期留守儿童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省政法委、团省委的高度认可。我校“防未成年溺亡”专项服务团荣获太阳集团2017年暑期“三下乡”优秀社会实践项目一等奖,王睿琪等8名队员荣获太阳集团2017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本年度暑期,专项服务团将继续响应团省委豫青办字[2018]13号文件要求,联合濮阳市团委等地方单位,继续开展防未成年溺亡宣讲教育。现面向全校招募专项服务团队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地点:
7月中下旬,时长大约一周;
主要集中在河南省与山东省交界地域,濮阳境内黄河沿线。
二、招募时间、方式:
即日起至6月22日;志愿参与者请加入专项服务团工作群:691278548,自行下载填报《报名表》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85576142@qq.com/2474049452@qq.com。
面试选拔时间地点请关注专项服务团工作群信息。
三、招募对象、人数
团队共招募约10人左右,在校本专科生均可参与报名;
濮阳籍贯、濮阳周边地区或在濮阳有住宿条件的学生优先。
四、招募条件
(一)征得家长同意,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态度端正,能正确认识三下乡“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服务团工作性质。
(三)性格开朗随和,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且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甘于奉献。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优先考虑:
1、具有摄影、新媒体通讯等特长;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
3、具备急救常识;
4、能熟练驾驶汽车者优先;
5.具有三下乡、志愿者服务等相关经历。
五、相关政策
(一)活动期间,专项服务团为团队成员购买保险,解决交通、工作餐等费用。住宿及其它花费需自理。
(二)专项服务团为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组成部分,团队成员不用额外递交社会实践表。
(三)表现优异的团队成员,推荐参加校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奖项的评选。
六、招募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孙金坤(校学生会副主席、力行实验班班长):13014520137,QQ:285576142;
乔红语(校团委组织部):18039678548,QQ:2474049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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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服务团
2018年5月29日